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确定省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技术牵头单位的通知
省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技术牵头单位主要职责
省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技术牵头单位在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牵头开展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会同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相关工作任务。
二、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推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关口前移。
三、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专业技术培训,推广适宜防治技术,促进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不断提升。
四、会同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综合监测,为本省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工作评估提供技术支撑。
五、充分发挥专业部门技术优势,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升公众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主动防控意识和相关防控技能。
六、协助当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其他相关工作。
省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技术牵头单位名单
北京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天津市 天津市海河医院
河北省 河北省胸科医院
山西省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辽宁省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吉林省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黑龙江省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上海市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江苏省 江苏省人民医院
浙江省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安徽省 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福建省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江西省 江西省胸科医院(江西省第三人民医院)
山东省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河南省 河南省人民医院
湖北省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湖南省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广东省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海南省 海南省人民医院
重庆市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四川省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贵州省 贵州省人民医院
云南省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陕西省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甘肃省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青海省 青海省人民医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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