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中华医学杂志社发布《关于在论文写作和评审过程中使用生成人工智能技术的有关规定》,其中明确,生成式AI(GenAI)及其产品、团队不能作为论文的作者进行署名,如论文主要内容使用生成式AI(GenAI)完成,编辑部将按照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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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中提到,作者在论文写作中禁止使用GenAI的情况:

1.由于GenAI不具备作者的基本属性,且不能承担署名作者的相应责任,因此GenAI及其产品、团队不能作为论文的作者进行署名。


2.GenAI不能用于整篇论文或论文重要部分的撰写(如研究方法、结果和对结果的解释分析等)。所有属于科学贡献或智力劳动范畴的内容均应由作者完成。如论文主要内容使用GenAI完成,编辑部将按照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处理。

关于作者责任与GenAI信息披露方面,规定提到:

作者应对论文的所有内容负有全部责任,包括GenAI辅助完成的部分。建议作者将GenAI辅助完成的部分(文本、图表、程序等)作为补充材料提交、存档,以便审稿人和编辑对论文的原创性进行评判。

规定最后还提到,关于论文写作和评审中违反GenAI使用规定的查处:

编辑部经研判认为作者在论文写作中存在违反GenAI使用规定的情形,将直接退稿或撤稿;情节严重者,将列入作者学术失信名单,两年内禁止作者向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投稿;如作者是期刊审稿人,同时禁止其参与审稿工作。




医生论文造假、随意署名?科技部出手了

其实,学术论文造假由来已久,表面上大家都深恶痛绝,但实际上却愈演愈烈。前有“抄袭”,“编造数据” 这类常规的造假手段,后有花钱请写手、 “论文工厂” 写标书、炮制论文等行为,再到如今GenAI力量的慢慢发展壮大,用人工智能走捷径的人也不在少数。


无独有偶,去年12月21日,科技部监督司发布《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以下简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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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从研究实施、数据管理、成果署名与发表、文献引用等方面对如何依规合理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出了具体指引,同时提出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不得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列为成果共同完成人,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参考文献等,明确划出了具体边界。


近一年来,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AI智能工具一经问世就受到了广泛关注,这样的技术逐渐被应用于学术研究中,不仅能节省时间、提高效率、还可以减少工作量,受到一些医生的追捧,但凡事都有双面性,技术的进步让不法分子利用人工智能工具,抄袭、拼凑、伪造数据、简单替换等方式写论文,产生了一堆毫无价值的“学术泡沫”。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注意到,近期国内外多个医学期刊对AI论文造假发布声明并退稿。




国内外知名期刊对AI生成论文进行规范

2023年2月10日,《暨南学报》曾发布《关于使用人工智能写作工具的说明》,称暂不接受任何大型语言模型工具单独或联合署名的文章,如果在论文创作中使用过相关工具,需单独提出,如有隐瞒使用情况,将对文章直接退稿或撤稿处理。


此后,国内多家期刊发表声明,对投稿人在论文写作过程中的各种AI使用途径加以限制。《文献与数据学报》《中国科技期刊研究》《智库理论与实践》《图书情报工作》等期刊均发表声明称,如果论文主要内容是利用AI工具生成,一旦发现,以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2023年9月20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学术出版中AIGC使用边界指南》称,建议研究人员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直接生成的稿件文字等资料必须提供明确的披露和声明,否则将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国外学术期刊也纷纷对AI在论文写作中的应用进行规范。2023年5月,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CMJE)发布声明指出,建议使用了AI辅助技术的作者,应在投稿信和论文中说明如何使用这些技术,作者不应将AI和AI辅助技术列为作者或共同作者。


据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不完全统计,《自然》(Nature)、《细胞》(Cell)、《柳叶刀》(The Lancet)、《美国医学会杂志》(JAMA)等顶级期刊均发表声明称,人工智能(AI)不具有作者资格,使用人工智能(AI)的研究人员应在稿件中进行说明。越来越多的学术机构开始正视并规范人工智能(AI)的使用。


多篇论文曾因“使用AI”被撤稿

除了设置投稿门槛,不少学术期刊对已发表的AI生成论文进行撤稿处理。2023年9月,《物理写作》刊登的一篇论文中出现了“重新生成回复”(Regenerate response)的字样,表示可能存在使用ChatGPT的痕迹,最终该论文被撤稿,这也是第一例因使用ChatGPT而撤稿的SCI论文。


根据《自然》(Nature)的报道,截至2023年,全球已有逾1万篇学术论文被撤回,其中有9408篇论文出自欣达维(Hindawi)旗下的出版社,除了“同行评审欺诈、论文工厂和出售作者身份”等常见撤稿原因外,“使用AI”正在成为撤稿的一大主因。


针对此类学术造假现象,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发布《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对已发表的论文进行自查,以确保其质量。近日,武汉大学、山东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等高校决定在校内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此外,我国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罚措施也在不断完善。2023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明确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抄袭、剽窃、伪造、数据造假、人工智能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由学位授予单位撤销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