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08-20

简要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标志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平时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可使用,执行军事任务和战场救护时继续使用武装力量医疗机构专用的红十字标志。

医疗机构部分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标牌、灯光、宣传栏(品)、可视媒体、被服和医用家具等)可使用。

上述推荐性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WS 307—2009同时废止

医疗机构标志标准(WS_T 307-2024代替WS 307—20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