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

发布日期:

2024-08-23

简要介绍:

自1994年《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发布以来,中医药标准化水平有所提升,但已难以支撑新时期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为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中医病证诊断与疗效评价规范制修订通则》(以下简称《通则》),指导《中医病证诊断与疗效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制修订工作。本文对《通则》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根据《通则》,新制修订《规范》应统一标准名称,建立证候诊断标准及疗效评价体系,并在标准送审前开展标准评价。《通则》将确保《规范》的制修订过程更为严谨,流程更加规范,以保障各病种《规范》的质量达到统一的高水平,为中医药临床、科研、教学、出版及学术交流等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中医病证诊断与疗效评价规范制修订通则》解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