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慢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03-25
简要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慢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原则及归因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GBZ 2.1已建立工作场所空气中职业接触限值的化学有害因素所致的慢性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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